近日,一篇《山东德州部分官员索贿“水云间”160万纪实》在媒体广泛传播,其内容是山东水云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鸿实名反映德州山东德州部分官员借助水云间公司发展存在的困难索贿“水云间”160万的相关情况。
讲述的内容十分详细,人物十分准确,前因后果也十分明了。且有大量的证据支撑,形成完整的闭环,为了确保她叙述的真实性,周鸿明确承诺“如有任何虚假内容,我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依据常识可以推断,文章的真实性没有问题。
刘勇智给周鸿发的信息截图
就文章所揭露的事实来看,很显然德州市人民政府综合科的刘勇智是这件事的核心人物,因为他是这件事的直接推手,首先他通过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贾浩然给水云间的总经理周鸿“打招呼”,增强了可信度;其次,他又以德州市人民政府综合科的身份给周鸿直接联系,并将他的“妹妹”徐洪艳推荐给周鸿,促进业务往来。最后,为了进一步增强周鸿的信任,让徐洪艳带周鸿在德州市政府办公室见面,当面承诺尽力办并安排徐洪艳作为事情的协调人,一切安排妥当之后,他躲在幕后。
德州市政府办综合科的刘勇智给德州市纪委说:我没有拿(周鸿)钱!
言外之意,这事和我无关!
谁信?
不论您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这就是一个套路:首先刘勇智以公务员的身份取得周鸿的信任,其次让一个体制外的“妹妹”徐洪艳作为“白手套”,最后是和相关人员利益分赃。如若出事,让体制外的徐洪艳人顶包,然后再借助体制内的关系将体制外的“妹妹”徐洪艳人“解救出来”。
新鲜吗?并不新鲜。隐蔽吗?也不隐蔽!
傻子都能看明白,除非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睡的人叫不醒!
那么,这个钱去哪了?
徐洪艳说的很明白:10万作为自己开支;50万给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子栋;另外100万给庆云县县委书记王晓东了。
徐洪艳的说法真实吗?
事实证明,绝非空穴来风——要不然德州中院邹厅长和庆云县法院的胡卫华院长为何会参与其中?
至于到底给他们多少?
当事人自然知道——谁背黑锅谁知道!
2018年7月2号,在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区分局的协调下,在分局签署的还款协议书
问题出来了:无论是徐洪艳给自称为民事庭庭长的张子栋50万,还是庆云县县委书记王晓东100万,如此巨额贿赂和受贿,该承担什么罪?
作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刘勇智、王晓东应该十分熟悉,何况在司法系统工作的张子栋、邹庭长、胡卫华这些人呢?
据说,个人受贿5000元就必须立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国家公务人员索贿受贿,按照国家公务人员的标准执行!
问题很清楚了,那么,谁来执行呢?
很显然:德州市纪委或者山东省纪委将是处理这件事的主体!
在十九大以后,我国反腐败继续发力,对“不收手,顶风作案”的行政干部将予以严惩,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社会风气为之一振,清新爽朗。
但,不可否认会有漏网之鱼。
其实,通过山东水云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遭遇,我们可以窥之一二——反腐的确需要长期而持久的努力!
如何才能将反腐进行到底?如何才能取信于民?如何才能巩固已经取得成绩?如何才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归根结底:反腐不能“等靠要”。
并且,关于水云间的160万的举报,不仅仅是一个线索,而是有确切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以及证据。事情清晰,证据确凿,调查起来并不艰难,处理起来并不困难!
复杂的是:如何能够回避体制内的羁绊;如何能够坚持党性;如何能够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这是体现出德州市纪委是否对党的忠诚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对此,德州以及全国人民都将拭目以待!